| 2005年,该门诊部急诊科、男科、检验科存在超范围执业行为,被市卫生局以非法行医通报批评。
2006年7月,永泰籍患者郑先生被“医托”介绍到该门诊部就医,“30剂中药花去1500元”。
2007年11月,该门诊部被患者投诉,价值35元的药品竟收费402元。
……
曝光频率如此之高,难道还无法引起这家门诊部负责人的重视,不足以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?记者以为,除门诊部要自我反省和整改外,有关部门也应该行动起来,而不是被媒体曝光了,才让门诊部写份检讨或保证。须知,对这样屡教不改的门诊部,查处的力度越大,监管、执法越严格,才能有效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。
愿这样的门诊部越来越少!
(福州日报记者 张铁国 文/摄) [上一页] [1] [2] [3] |